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,规范评比程序,细化考评体系,根据《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素质测评意见》)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《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》。经学院修订,学生意见征集,学院领导审核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,现将细则内容公示。公示时间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,公示时长为5天。有关细则条款,请在附件中查看!
对于公示细则有任何异议,请于2022年7月8日17点之前,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史云龙 联系方式:1184086155@qq.com
哲学学院学生办公室
2022.7.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