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做好2023-2024学年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评对象
在本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9月20日14:00-9月23日12:00,学生自评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;
2.9月23日前,各班级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(以下简称“测评小组”);
3.9月23日14:00-9月25日12:00,测评小组进行测评并复核;
4.9月25日22:00-9月27日12:00,各年级辅导员审核;
5.9月27日,公示结果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本次素质综合测评严格按照《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(2022修订版)》进行。各位同学要准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掌握工作程序和要求。各班级要对照文件要求,认真做好素质综合测评工作,程序要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确保工作圆满顺利进行。
2.本次素质综合测评学年度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1日-2024年8月31日。
3.本次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依托武汉大学“本科生综合测评系统”进行。
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9月19日
附件1: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 (2022修订版).pdf
附件2:武汉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系统学生操作手册.pdf